李文锦 公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19 分类:公证公告
兹有当事人李文锦于2023年10月向我处申办法定继承公证。

 

 

兹有当事人李文锦于2023年10月向我处申办法定继承公证,并提交了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律师俞仲安出具的《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该声明载明:被继承人李亨、邹改生前均未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李亨、邹改的父母均已先于其死亡,李亨、邹改共育有一名子女:李文锦【香港身份证件号码:D160289(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08564225】,无其他子女

本公证机构已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对被继承人李亨、邹改的上述情况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存在其他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公证机构将应当事人李文锦的申请,按照上述情况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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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