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林曼玲遗嘱继承的公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1-10 分类:公证公告
本公证机构已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对上述遗嘱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存在其他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关于申办林曼玲遗嘱继承的公告

 

兹现有当事人庄志深向我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并提交了2021年6月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确认的关于林曼玲于2020年8月14日所立遗嘱的《遗嘱认证》(授予书编号:HCAG005374/2021)。本公证机构已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对上述遗嘱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存在其他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公证机构将应当事人的申请,按照上述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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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