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已将房屋征收核定征收补偿共计人民3273953元(其中房屋价值补偿 2216148元、其他项目补偿1057805元)提存于本处提存账户。
请杨军、杨玉兰、杨玉珍、杨彩英、杨彩银或相关具有代理权限的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以及有关生效判决的文书或经公证的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提前与我处预约后到我处领取相应提存款。
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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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