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6-26 分类:公证公告
本公证机构已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有刘伟英的合法继承人,请在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兹现有当事人向我处申办刘伟英(1970年3月20日出生遗产继承公证。本公证机构已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有刘伟英的合法继承人,请在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公证机构将应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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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2024年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