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庄带友遗产遗嘱继承的公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2-31 分类:公证公告
本公证机构已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对上述继承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存在其他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兹有当事人李胜金向我处申办庄带友的遗嘱继承公证并提交了公证遗嘱等相关材料,案涉财产位于位于惠阳新墟鹊水上排村的房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惠阳集建(91)字第0034083、13210603390号】。本公证机构已予受理该公证申请,如对上述继承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存在其他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公证机构将应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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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2024年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