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提存款的公告12月21日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2-23 分类:公证公告
因公告期内,该坟墓一直无人认领,征拆补偿款也一直无人领取,为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故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洋纳村民委员会已将上述征拆补偿款总计肆万伍仟陆佰元整45600.00元申请提存于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关于领取提存款的公告

 

 因淡水洋纳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洋纳村民委员会已于2023年12月11日在惠州日报上登载《关于淡水洋纳产业园项目(鸡麻岭地段)无主坟墓认领的公告》。因公告期内,该坟墓一直无人认领,征拆补偿款也一直无人领取,为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故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洋纳村民委员会已将上述征拆补偿款总计肆万伍仟陆佰元整(¥45600.00元)申请提存于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请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相关权利证明领取提存款。

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失,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特此公告!

 

    我处地址: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A栋5楼

    联系电话:0752-33504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公证处            

2023年12月21日